丹東市要求所有從事起重信號司索工作的人員持有有效的工證。根據相關規定,丹東起重信號司索工證的有效期為5年,過期后需要重新進行培訓和考核。持有有效工證的人員可以在相關工程項目中擔任起重信號司索工作,確保施工安全和順利進行。
審批流程及要求申請丹東起重信號司索工證需要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等材料,并經過工會或相關部門的審批。通過審批后,持證人員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要求,保持技術更新和繼續教育,確保起重信號司索工作的質量和安全。
持證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持有丹東起重信號司索工證的人員享有在相關工程項目中從事起重信號司索工作的權利,同時也有義務保障施工安全和質量。持證人員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起重信號指令,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為工程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