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1. 作業人員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3. 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 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5.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
6.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