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檢查車輛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其電路進行檢查。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mm~400mm、門架須后傾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
考叉車證應符合的條件為:
1.年齡18周歲以上
2.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